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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1月1日起开始登记

2010-11-01 08:19:51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 王玉亮)记者从10月29日召开的河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河北省人口普查11月1日开始进入极为重要和关键的普查登记阶段,登记工作11月10日结束。

    在短短10天时间内,河北省将完成普查入户登记,普查表的整理、审核等工作任务,其目标任务是查准常住人口、查实出生死亡人口、查清流动人口,确保普查登记一次成功。据介绍,普查登记是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由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按照普查小区地图和《户主姓名底册》,逐门逐户、逐人逐项地收集有关信息并填写普查表。

    在整个普查登记期间,河北省将采用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同时,坚持边登记、边补漏的原则,对漏登的户、人和项要及时补登,并随时更新《户主姓名底册》相关内容。河北省要求,全体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把好普查表的现场填报关,准确无误地填报每一张普查表。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对“两员”的指导和管理,防止“坐登”、“抄登”现象,确保入户率达到100%。

    据介绍,10月31日晚,河北省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居无定所流动人口大清查,以保证普查数据全面准确。11月11日至15日,普查指导员将组织普查员开展自查、互查和议查,坚决把差错消灭在数据处理之前。同时,建立普查表交接签字制度和审核签字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复查工作不走过场。11月16日开始,各级将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逐级汇总上报工作。11月16日至25日期间,还将逐级开展验收工作,并上报验收结果,对达不到验收质量标准的,必须进行返工,直至合格为止。12月10日前,省人普办要将全省人口汇总数据上报国务院人普办。

    又讯 记者从10月29日召开的河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最近一个月,河北省各级普查机构科学组织、连续奋战,较好地完成了普查摸底任务,初步摸清了全省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等主要数据,为普查正式登记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刘雪伟】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1月1日起开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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