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大帮扶措施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其一是以健全机制保障就业。为做好就业工作,河北省从完善制度入手,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以完善机制保障就业。一是就业资金投入机制。全省各级政府按照不低于一般财政收入1%的比例,安排就业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就业资金的投入力度。“十一五”时期,河北省共筹集、争取就业专项资金102亿元,支出110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的就业工作,同时在工作中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并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扩大到了自主创业农民。2010年河北省全年累计放贷28亿元,为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完善基层服务体系。采取增加编制、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充实工作队伍。承德、张家口、邯郸在所有行政村聘任了专兼职劳务信息员。三是完善就业专项服务。2010年,河北省各级人社部门共举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场招聘会3600余场次,提供用工岗位56万个,达成就业意向31.5万人。四是强化维权保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中介行为。推行简易劳动合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全省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1%,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138.9万人。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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