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刘剑英)6月2日,邯郸市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主城区加气站车用天然气擅自涨价的违法行为进行通报。
据介绍,5月28日至31日,邯郸主城区所有加气站未履行法定程序,擅自将车用天然气价格由3.15元/立方米调整至3.56元/立方米。对加气站集体“暗中”加价的行为,物价部门表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属于政府指导价,邯郸新奥邯运车用燃气有限公司、邯郸华新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提高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依据《价格法》等有关规定,经实地调查取证,已对两家公司及下属的7家加气站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车用天然气原销售价格,接受相应经济处罚。同时,市物价局已安排专人密切关注加气站价格动向,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发现问题将从重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