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李士超、马朝丽)8月30日8时许,石家庄市民刘某到槐底刑警中队报案称,其于29目9时许将电动摩托车放在单位的存车处,把车把锁好后就去上班了,到21时50分左右下班后去取车时,发现自己的电动摩托车被盗了。在民警的询问之下,刘某发现自己的车钥匙也不见了。经过回忆,刘某想起自己当时锁车时将钥匙放在了车座上,锁上前轮后在拿出锁具准备锁后轮时,因为当时车棚内在施工,忙乱中刘某忘记了拿车钥匙就去上班了。
接到报警后,槐底刑警中队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根据调取的相关录像,发现29日修理车棚的工人赵某有盗窃的嫌疑。民警迅速赶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在其家中发现了被盗电动摩托车。犯罪嫌疑人赵某对盗窃电动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嫌疑人赵某交代,当天上午在车棚施工时,恰好看到刘某将电动车放在车棚,离开时却将钥匙留在了车座上,赵某趁人不备将钥匙放在了自己的裤兜内,随后向其他工人表示自己有事要先走一会儿,用钥匙打开了刘某的电动车骑着就离开了,结果第二天就被警方抓获了。对于盗窃的原因,嫌疑人赵某称就是看到钥匙留在车上,自己就是想占点儿便宜,进而偷走了车子。目前,该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