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因感情纠纷跳水自杀
8月29日凌晨,沧州市区一女子因感情问题吞服大量安眠药后,试图跳水轻生。幸好巡警及时赶到,将女子救下并送往医院治疗。就在3个小时前,沧州巡警刚刚救下了另一名因感情受挫而跳河轻生的女子。
据民警介绍,8月29日凌晨2时许,他们接到指挥中心调警称,荷花池有人要跳水自杀。他们驾车赶到现场时,发现荷花池北侧的护栏旁,一位30岁左右的女子正在倚栏哭泣。据报警的出租车司机杨师傅称,该女子在同天商场附近上了他的车后,就一直在哭,还说自己不想活了。劝解中,杨师傅得知这名女子和男朋友吵架了。车到荷花池附近后,女子突然从身上掏出一个药瓶,并把药片全部吞了下去,然后逼迫杨师傅停车。女子下车后,向荷花池内跑去,杨师傅见此情景赶紧报了警。
民警试图上前劝阻,但该女子情绪十分激动,拒不配合,大声叫嚷着不让民警靠近。为了避免女子做出过激行为,民警一边安慰她,一边寻找适当的救人时机。谈话过程中,女子的身体开始东倒西歪站立不稳,民警冲上前去拽住了女子的胳膊,将其拉到安全地带。随后,该女子被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
另据了解,就在该事件发生前3个小时,沧州巡警刚刚在新华桥东河沿附近救下一名跳河自杀的女子。“我们接警赶到现场时,轻生女子已经开始往水下沉。”救援民警迅速穿好救生衣,腰绑救生绳、身背救生圈跳入河中,将女子救上岸。事后经民警了解,轻生女子是因感情问题产生了轻生念头。
针对这两名女子的轻生行为,心理专家建议:在社会生活中,很多人都可能出现非常脆弱的时期。在这个特殊阶段,家人、朋友、同事等强大的支持系统十分重要。对有自杀倾向的人,家人若发现蛛丝马迹,应立即介入,或让其去看心理医生。此外,在公共场所发现有人自杀应立即报警,且尽量不要围观,以免对自杀者的情绪产生影响。(记者冬子 通讯员胡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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