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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1月14日至16日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邢台电(燕赵都市报记者张会武通讯员薛蓉)14日记者获悉,根据当地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预测的结果,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4年1月14日0时至1月16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工业企业限排污染物20%以上,关停10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滨江路、百泉大道、邢州大道、襄都路围合区域内,对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实施限行。公务车停驶30%;建筑、拆迁工地停止土石方施工,落实围挡、覆盖、洒水等措施;路街采用湿式清扫,并实施喷水、喷雾降尘措施;建议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使用。

  天气情况从未像今天这样如此地备受市民关注。记者了解到,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影响,《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日前正式发布。该预案将该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四个等级,对预警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进行了明确。

  相关链接:响应措施

  ●Ⅳ级: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电子显示牌、微博、短信等方式,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同时,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如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Ⅲ级:在采取蓝色(Ⅳ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重点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至少限排20%,关停1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建筑施工单位,停止土石方施工,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增加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4次/日;在主城区实行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区域限行;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取缔露天烧烤,实施秸秆禁烧,严禁主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Ⅱ级:在采取黄色(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重点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至少限排30%,关停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在建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增加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6次/日;必要时,在市区限行区域、限行时间段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50%;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Ⅰ级:在采取黄色(Ⅲ级)、橙色(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重点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至少限排50%;增加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7次/日;在市区限行区域、限行时间段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适时采取停课、放假措施。

【责任编辑:赵耀光】 //www.fidreport.com/2014-01/15/content_3732548.htm true report //www.fidrepor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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