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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辛集市三部门联合发布重要通知

2020-03-12 17:42:27 来源:辛集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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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医疗保障局、辛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辛集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冀医保发〔2020〕2号)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辛集市职工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企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缓缴政策,缓缴期限延长至疫情防控期结束的次月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持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开展网络、电话等多形式办理业务,不增加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实施减征和缓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医保经办机构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三、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做好统计监测,跟踪分析基金运行情况,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管控制度运行风险,减征产生的统筹基金收支缺口由财政局调整2020年基金预算,予以资金保障,确保全市参保职工医疗保障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

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加强协同,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工作。

辛集市医疗保障局

辛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辛集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1日


来源:辛集发布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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