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年报讯(记者李媛)在吴江(化名)看来,他和邻居李某夫妇之间矛盾的爆发,除了那堵墙,最让他无法忍受的是邻居的挑衅。愤怒中,他夺走邻居手中的刀,连刺两人。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后,吴江提起上诉。省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45岁的吴江是个唐山农民。因两家之间垒墙的问题,吴江和邻居李某夫妇的关系一直紧张。2009年10月22日3时许,李某又为垒墙的问题,带着一把剔骨刀跑到吴江家。随后,吴江夺过剔骨刀向李某头部猛砍数刀,致李某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随后,他又从自家找出一把钩镰头,来到李某家,向躺在炕上李某的妻子头部、颈部猛砍,致其死亡。案发后,吴江主动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吴江因邻里纠纷,连杀二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有自首情节,但其犯罪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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