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设残疾人专职委员
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社区、村各配备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四建磊)从省残联获悉,我省日前出台办法,要求各地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城市社区、村要各配备1名专职委员。残疾人专职委员可公开定向招聘残疾人,优先招用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据介绍,残疾人专职委员主要负责协助当地残联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做好残疾人的宣传、康复、教育、就业等工作,并在每季度对辖区内残疾人家庭进行1次入户调查,了解残疾人家庭及个人基本情况,并将调查统计有关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上一级残联。各地要保护好残疾人专职委员合法权益,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不得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城市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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