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从4月22日举行的河北省“创业帮扶工程”启动仪式暨政策培训班上获悉,今年起,河北省开始实施“创业帮扶工程”,并认定70家2011年度河北省“创业帮扶工程”定点服务机构,认定沧州、秦皇岛、邢台、张家口为省级创建创业型城市。
据介绍,河北省财政每年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对6万人提供创业帮扶服务。为促进创业帮扶的开展,河北省每年将认定一批“创业帮扶工程”定点服务机构。
按照有关要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向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帮助,积极协助其解决创业初始阶段自有资金不足难题。对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人员,要认真落实有关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扶持的优惠政策;对有创业意愿、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要积极受理当地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