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流浪孩子石市获获助(组图)
河北新闻网
2011-11-03 08:4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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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石家庄市民政部门将继续重点做好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如有市民见到街上的流乞、流浪儿童或其他流浪人员,请及时拨打救助站的24小时值班电话(0311)87064284。

    政府支持

    我省多部门联手接送流浪孩子回家

    日前,省民政厅、公安厅、财政厅、住建厅、卫生厅联合下发了《河北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活动工作方案》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活动,力争在2012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儿童的目标。

    据石家庄市救助站副站长张春景介绍,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把引导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作为一项日常重要工作,建立“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活动长效机制。实行首接负责制,对广大群众提供的流浪未成年人信息,实行谁接待,谁负责,谁落实,不得推诿扯皮,贻误工作。其中,民政部门要加强街头救助,协助配合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做好街头管理和解救工作。公安机关要强化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力度,协助民政、卫生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和站内管理工作。城管部门要依法做好防范街头流乞人员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管理工作,协助民政、卫生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卫生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工作,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收治有关流浪乞讨人员。财政部门要做好对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的经费保障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应由政府承担的解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经费,分别列入有关部门预算给予保障。(燕赵都市报记者蔡艳荣/文 韦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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