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宗苗淼)继6月9日零时起河北省降低了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之后,日前,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由0.036元/人公里相应调整到0.03元/人公里。这也是今年4月河北客运价格与油价联动后,河北省客运价格的第一次下调。从石家庄市物价局的督导结果看,市内客运站的燃油附加费均已下调到位。
客运燃油附加费首降
今年4月,我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正式联动,6月9日,国家发改委下调了成品油价格,下调幅度已达到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联动条件,按照河北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规定,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由0.036元/人公里相应调整为0.03元/人公里,下调17%。据悉,就在4月上旬,河北客运与成品油价已经实现联动,部分客运线路价格上涨,而此次客运燃油附加费的变动,则是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后的第一次下调。
记者从石家庄市物价局获悉,6月9日、10日,工作人员利用了双休日,召集市区内枢纽中心和客运总站、桥东站等7个客运站主管人员召开紧急会议,并进行了相关安排部署,并组织人员对本次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下调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明确了统一的工作程序和测算方法。当时,要求各道路客运企业务必在5日内(6月14日0时前)完成所有相关线路和车辆的燃油附加费标准下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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