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救治保障政策
记者从盐山县卫生局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中央及省卫生厅的文件要求,沧州市于2011年8月开展了提高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新农合”对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标危、中危)、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6个病种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0-14周岁患上述疾病的参合儿童,在省卫生厅确定的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救治补偿待遇。住院医疗费用没有超过最高限额的,“新农合”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70%补偿,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实施程序主要包括:病例筛查——确定诊断——申请审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此外,白血病可以按血费的50%计入可报费用。而对符合以上病种、不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可以按照《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补偿,年度封顶最高补偿为7万元。
盐山县卫生局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当地在《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之前,对这项制度进行了包括召开由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电视台连续数天的通告、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他希望广大群众对医保政策多些关注与了解,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案,一定要把医保政策“用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小博有“新农合”。而刘金华告诉记者,孩子是以“急救”的形式被送到北京那家医院的,因为当时眼看人就不行了。他还说,他并不了解上述医保政策。他听到“可以报销70%”时他不无遗憾地说,要是自己只负担30%,那他就不会逼到现在这个地步了。但问题是现在小博恢复良好,身在隔离病房,只能在北京继续接受治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