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出台细则助力微型养老院发展
据业内人士称,河北省微型养老院普遍面临“上车易补票难”的办证坎儿。
“目前我省微型养老院成功拿到民政部门许可证的,可以说屈指可数。”省会福寿居敬老养生院院长倪近卫认为,除有些必需的指标要求外,普遍按照大型养老机构的标准来要求微型养老院,对微型养老院来说,未免有些苛刻,也不尽合理。
今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个人办养老机构可“先上车后补票”。也就是说,微型养老院可以“先上车”。但如果不能及时“后补票”,对微型养老院有着不小的影响。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凡取得民政部门许可证的养老院,可以享受每张床位1500元的一次性建设奖补贴或每张床位50元/月的运营补贴,用水、用电等也可根据有关政策享受居民收费标准。没有这张“票”,微型养老院的长足健康发展必定堪忧。
蔺丰奇认为,微型养老院要想健康快速成长,还需要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和相关细则来保驾护航。降低准入门槛政策毕竟只是一个框架,当务之急是我省要根据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尽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标准,这样微型养老院的建设和发展都会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