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6年3月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宋瑞良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丽波(女)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邢金虎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哲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晓刚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赵倩(女)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哲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赵向鸿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复议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