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胡芳彦、范吉英)4月21日下午,行唐县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为照顾因病残疾的当事人,将法庭搬到了养老院,就地开庭,现场办案,最终当庭顺利调解结案。
行唐县赵某年过五旬身有残疾,与比其小12岁的妻子张某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已成年,女儿正在读初中。近年来,赵某和张某因年龄相差悬殊、生活习惯不同等原因,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后来赵某因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张某照顾赵某1年多,几乎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张某为维持家庭生活,把赵某送到县城养老院,外出打工。后两人的儿子沾上毒品,为帮儿子戒毒,全家人的生活又陷入困境。4年多的分居,也致使赵某与张某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张某将赵某告上法庭,起诉离婚。
4月21日下午,主办法官为照顾行动不便的赵某,把法庭搬到了养老院,就地开庭,依法审理。通过法庭调查和双方辩护,最终经法庭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