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9月6日讯(记者常方圆)近日,一段网友在衡水交警支队综合业务大厅咨询业务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被大量转发,视频中,两名窗口工作人员与视频拍摄者在交流中发生争执,两名窗口工作人员态度不佳。就此事,衡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外回应称,经查,视频中的两名窗口工作人员分别为衡水交警支队法制大队辅警李某某(男)和直属二大队执法办辅警李某某(女),目前两人已被辞退。
衡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回应称:9月5日上午,一段群众在违法处理窗口咨询交警工作人员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大量转发。获知此事后,衡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按照衡水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迅速责成相关部门就此事展开调查。经查,视频拍摄时间为今年6月份,所在区域为衡水市交警支队综合业务大厅,视频中的两名工作人员分别为交警支队法制大队辅警李某某(男)和直属二大队执法办辅警李某某(女)。当天,二人在接待群众办理业务时,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存在态度生硬、语言不当、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有悖于人民警察“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执法理念,二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衡水市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相关纪律规定,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恶劣影响。为进一步严肃警风警纪,经支队党委研究决定,对该二人予以辞退,同时,责令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领导分别就此事做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交警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
衡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应称,将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继续强化全市交警系统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据了解,衡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在研究制定《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坚决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衡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希望广大群众能够继续监督交警工作,对于群众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坚决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决不姑息。
从衡水市公安局获悉,衡水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程蔚青表示,希望能当面向视频拍摄者道歉。希望视频拍摄者能主动与衡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系(可联系交警支队纪委,电话:0318-296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