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石家庄裕华区马博士婴幼儿游泳馆支付网友试用期工资
河北石家庄裕华区马博士婴幼儿游泳馆支付网友试用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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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李晓娅)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石家庄裕华区马博士婴幼儿游泳馆试用七天 不发工资”的问题。河北石家庄市裕华区人社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马博士婴幼儿游泳馆已向反映人支付了全部工资522元,反映人表示认可,已签署收条。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4月9号入职河北石家庄裕华区马博士婴幼儿游泳馆,到16号离职,询问工资怎么结算,他们告知说试用期没有工资,到第八天才会有,因为我就干了七天整所以没有工资,但从入职到离职是八天时间,他说中间有一天休息所以不算八天,我觉得不合理。
河北石家庄市裕华区人社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经裕华区劳动监察大队核实,用人单位裕华区马博士婴幼儿游泳馆承认了拖欠反映人工资的事实,并积极主动向反映人支付了全部工资522元,反映人表示认可,已签署收条。
如果您想反映此类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留言:
1、PC网页留言:
http://yglz.tousu.hebnews.cn/login.html
2、微信公众号留言:
阳光理政官方微信主页下方“我有诉求”,河北日报官方微信和河北新闻网官方微信主页下方“阳光理政”专区提交投诉;
3、微信小程序留言:
微信小程序搜索“阳光理政”点击“我有诉求”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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